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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程序

   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:

   1、公证申请。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,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:商品房买卖合同,验资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。购房者要根据不用情况提供相关证明。如购房者是企业,须提交该企业法人资格、法定代表人身份等证明:如购房者是个人,须提交有效的个人身份等证明。

   2、公证受理。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,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,予以受理。

   3、公证审查。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,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,包括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座落位置、数量、质量及使用面积、房屋买卖价款数额、付款方式、交付使用时间、办理过户手续的约定、双方违约责任等。

   4、出具公证书。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书条件的,应当依法出具公证书。公证书按照司法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,自签署之日起生效。